【精品】房屋租賃合同范文匯總五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已經出租的房屋能否抵押?已經抵押的房屋能否出租?抵押權的實現與承租權的行使有無沖突?如何解決?這些都是房屋租賃、抵押中常見的問題。抵押權與出租權是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房屋所有權人將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賃合同有效,但租賃權不能對抗抵押權。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購房屋上存在租賃關系,而與出租人建立買賣關系,該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況下,承租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另一種觀點認為,只有在動產取得問題上存在善意取得制度,不動產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問題,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是法定的權利,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
高級人民法院傾向第一種觀點。這樣處理有利于保護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當前房價上漲形勢下,也可防止部分出賣人為反悔賣房,惡意與他人串通假造租賃合同關系,達到悔約的目的。承租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因此不能實現的,可以請求出租人進行賠償。
一、租賃的房屋能否進行抵押?如何實現抵押物的優(yōu)先受償權?
出租人可以將出租的房屋進行抵押,房屋租賃不影響抵押權人實現其優(yōu)先受償權。同時,抵押權的實現亦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的繼續(xù)履行,也就是說,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及于買受人。房屋租賃關系直接針對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權利,而抵押權針對的是房屋的交換價值,二者并無本質沖突,出租人可以對房屋行使充分的處分權。抵押權人對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該風險由其自行承擔,抵押權人不能以該權利對抗房屋房屋租賃承租權。抵押權實現后,也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的履行。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后,房屋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xù)有效”。
二、抵押的房屋能否進行房屋租賃?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權與出租權是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房屋所有權人將已抵押房屋出租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但房屋租賃權不能對抗抵押權!蛾P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后,房屋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房屋租賃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購房屋上存在房屋租賃關系,而與出租人建立買賣關系,該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況下,房屋租賃承租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另一種觀點認為,只有在動產取得問題上存在善意取得制度,不動產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問題,房屋租賃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是法定的權利,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筆者傾向第一種觀點。這樣處理有利于保護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當前房價上漲形勢下,也可防止部分出賣人為反悔賣房,惡意與他人串通假造房屋租賃合同關系,達到悔約的目的。房屋租賃承租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因此不能實現的,可以請求出租人進行賠償。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房屋坐落 區(qū) 街 胡同 號
房 屋 房間使用面積 平方米
狀 況 裝修設備另附保管單
月租金 元 角 分 起租日期 年 月 日
附 記
____房管所(以下簡稱出租方)管理的上列房屋租給____商店(以下簡稱承租方)使用,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條款如下:
1.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房屋法律、政策、法令的義務。
2.房屋租金數額,由出租方根據本市現行租金標準核定。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承租方應于當月15日前交清。
3.甲方根據本市公房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承租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4.出租方鑒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xù)使用,必須騰出時,承租方應按期遷出。
5.承租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時,承租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6.承租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確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后方可動工,否則,承租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7.承租方退租房屋時,應于七日前通知出租方并辦清以下手續(xù):
(1)交清租金、暖氣費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租約交清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8.承租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出租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出租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延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9.租賃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0.本租約自立約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立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年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2 日月月篇三: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于20xx年1月28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于***市***區(qū)***路***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F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雙方于20xx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基于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實際返還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時,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元的補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該補償包括因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前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交付給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補償。
三、乙方須于20xx年3月30日之前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在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煤氣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同時結清包括上述補償在內的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約定
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愿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后,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yōu)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于20xx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合同雙方當事人:
房屋出租人(甲方):聯系電話:
房屋承租人(乙方):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位于:單元室該房屋
第二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
第三條、租金
。ㄒ唬┳饨饦藴剩喝嗣駧牛ù髮懀海ù藘r格不含相關稅費)。
。ǘ┭航穑阂蛴蟹课菰O備,甲方須押乙方元,租賃期滿后,乙方交還完整設備,甲方須退還乙方押金。
。ㄈ└犊罘绞剑阂曳揭詾橐黄诶U納租金,于本合同簽訂當日繳納首期費用。
第四條、相關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方承擔:水費/電費/暖氣費/物業(yè)管理費。
第五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聯系電話:
鑒于乙方有意租賃甲方物業(yè)且甲方愿意出租,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維護雙方合法權利,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特制訂如下條款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物業(yè)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內將房屋按現狀交付給乙方使用。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
設備情況由雙方另行在附件中進行確認。
第三條 租金、水電費、管理費等交納期限、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租金___元/月(含稅價),由乙方在每月10日前交納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五日內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格發(fā)票。
2、房屋押金_______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支付第一期租金時一并支付給甲方,甲方收款后應出具相應的收據。
3、租賃合同到期雙方交接完畢后3日內,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4、租賃期間水電費、管理費等費用由乙方按照相關部門制定的標準自行繳納。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1、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屋及其設施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修繕房屋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3、乙方人為損壞的部分及乙方增加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yǎng)。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裝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帶走,不可拆卸部分歸甲方所有。
5、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
第五條 產權保證
1.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應保證本租賃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xù)有效;
2. 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及出租權。若因甲方與第三方的糾紛導致房屋被拍賣、查封、扣押及甲方不具備合法權利等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應退還乙方預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雙倍返還乙方押金。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應按照日租金的20%(以天數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15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預收的租金、押金并支付等同于押金數額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日租金的`20%(以天數計)向甲方交付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
3、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違反此規(guī)定,則應退還乙方預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雙倍返還乙方押金。若乙方違反此約定,則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4、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押金。
5、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繼續(xù)短暫使用承租房屋的(以30日為限),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乙方應按實際使用天數向甲方支付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滅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所載地址為雙方有效聯系方式,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文書均按照該地址送達。任何一方變更聯系方式的,均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應承擔送達不能的后果。
3、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1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蓋章)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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